汉网观点:关于本问题,汉网已经在发现当日进行了处理,并在核心程序服务商论坛提交了救助信息,相关链接如下:论坛被恶意使用加好友功能散发广告,而伍林堂则拿着这个技术问题来攻击汉网,是何居心?
原文:但某中华汉文化网站作为“兴汉联盟”口头成员,与协会涉及事件道教网站负责人口头交涉之时,提出涉及事件道教网站“兴汉联盟”未经过某中华汉文化网站紫阁的批准,既把某中华汉文化网站列入“兴汉联盟”。某中华汉文化网站口头批斗涉及事件道教网站未经某中华汉文化网站授权,是对某中国汉文化网站的越位侵权行为。(相关截图可参照截图证据二)
汉网观点:在无相关通知下,强行把本网加入所谓兴汉联盟,伍林堂未经汉网许可,随意涂改、使用汉网站标,在汉网工作人员与之交涉时,还恶意攻击并狡辩伍林堂为非使用汉网站标(证据在截图证据一和截图证据二里面,请各位自行查看)。文中伍林堂毁谤汉网进行截图PS处理,在此,我声明本帖所有证据均可做技术鉴定。
原文:然而,经由中道协考证,某中华汉文化网站无上属管理体质,紫阁管理会属于汉网内部非法组织。且中道协内部备案表明,某中华汉文化网站加入涉及事件道教网站“兴汉联盟”之时已经由其道教网站负责人批准,并无所谓私相令某中华汉文化网站加入中道协组建的“兴汉联盟”之时间。某中华汉文化网站的此类说法,已涉及诽谤及对无党派人士的非法人身攻击,且对涉及事件网站起到极大负面影响,是法律所不支持的侵权行为。中道协直属网站本属中道协批准创办的独立网站,非某中华汉文化网站下属网站,涉及事件网站的建设是不需经由某中华汉文化网站内部自由组织人员批准实行的。
汉网观点:伍林堂是独立站点,汉网亦为独立站点,非伍林堂下属站点,在未经我方授权,为何将本网之站标随便加入其所谓联合版权,是何用意?汉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加所谓联合版权,我方深感痛心。所谓中道协考证纯属子虚乌有之事,汉网紫阁乃是汉网权利机构,是有热心的兴汉同袍组建而成,并通过紫阁来建设汉网网站,伍林堂在文中攻击紫阁为非法存在,居心何在?当初你李至臣只是简单说明,本站是否可以加入道址导航,非未言明所谓“兴汉联盟”之性质,作为导航站,一个汉网加入当然只要站长同意即可,因为导航站是为网民服务的一种网址指南站,而所谓“联盟”者,是有着共同发展目的的数个机构组成,这个当然需要网站的权利机构作出决议。文中伍林堂再三攻击汉网,居心何在?
原文:再者,某中华汉文化网站内部有“兴汉同盟”此一组织,是于2012年创立。其网站负责人有言辞说明,涉及事件道教网站对外宣传的文章涉及到某中华汉文化网站的权益。然而据中道协及中国海内外文学专家及文章审析人员表明,涉及事件道教网站对外宣传文章只提及由其中道协批准组建的“兴汉联盟”,并未提及“兴汉同盟”此一非法组织。某中华汉文化网站以此虚假信息代彼之行为居心叵测可见一斑。据内部人员反馈,某中华汉文化网站言语交涉之间,篡改协会授权的道教网站logo,再次体现了正统意义上的越位侵权行为。
汉网观点:兴汉同盟乃是汉网紫阁于2012年年初由汉网紫阁进行立项的一个项目,何来非法之说?所谓“中道协及中国海内外文学专家及文章审析人员”在哪里?是否请出来见见面?既然所谓“兴汉联盟”为中道协批准组建,那么批准文件在哪里?我怎么记得2013年的时候,你李至臣死皮赖脸的找我要兴汉同盟的程序呢?我是不是把这个证据也公布呢?到底是谁在居心叵测呢?所谓“篡改协会授权的道教网站logo”,难道你伍林堂没做?如果你没做,何来这么多事?
原文:综上事实表明,某中华汉文化网站私自取消道教网站汉文化宣传权益是不符合舆论以及法制标准的。我方及涉及事件道教网站将坚持正当宣传汉文化及道教文化,并且做到第一时间发布中国最新汉文化和道教文化资讯。将某中国汉文化网站的嚣张气焰化为其对中国道教及中国汉文化的支持,领先一步,勇争第一。我们道教网站会依照中国的宗教保护法律和相关法律维护中国道教网络秩序,福生无量,作揖!
汉网观点:所谓的颠倒黑白,这就是了,汉网从头至尾未说过一句取消伍林堂进行汉文化宣传的权益,汉网取消的只是伍林堂作为兴汉同盟的成员资格以及收回伍林堂使用汉网站标及名义的授权。难道汉网的授权是伍林堂介入兴汉界的门票?还是说伍林堂打算借用汉网的名义搞活动呢?
建站以来,首次遇见脸皮如此之厚的人,其所谓官方声明中,只指责本网所谓不正当之居心,全然不提其于此事中之所为,并扬言无实质证据之调查,其所谓声明中并多处诽谤本网不名誉之处,本网保留追告之法律权利,望其为此事件中所谓联合声明成员之各方网站进行道歉。
本网持着友好协商之态度与其交涉,然其以无实证之举制造话题攻击本网,本网将不与以理睬,盼其认清事实,早日平息此事,作出交代和道歉。